河南省科学院化学与材料实验楼(金科智慧谷)装修设计项目 -澄清文件
(招标编号:0635-2230G0147)
一、更正内容:
见澄清文件。
二、其他公告内容
河南省科学院化学与材料实验楼(金科智慧谷)装修设计项目
澄清文件
1、第5.1条中本次采购范围“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设计方案深化设计,进行优化、修改、完善,配合采购人完成其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后期全程配合施工方完成施工”,没有明确需要提交正式施工图内容。请明确是否需要提交施工图”。
回复:需要提供施工图。
2、28页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第6项描述提交投标成果为方案和估算,而第5.1条内容中,采购范围为“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
回复: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该项目包含金科智慧谷院内3号、4号楼基础装修方案、办公室设计方案、实验室设计方案、实验室通风设计方案、实验室气路设计方案、配套危废处置方案”的方案设计成果。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设计方案深化设计,进行优化、修改、完善,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配合采购人完成其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后期全程配合施工方完成施工。
3、此次投标范围中PI实验室没有具体工艺流程要求,所以理解本次只用考虑基础设备设计(基础设计指:预留电气及其他设备容量与接口),专业工艺流程设计由各个PI实验室专项设计?如包含专业流程设计,请提供各个PI实验室设备清单(设备重量、功率、尺寸)。
回复:后期各个PI工艺流程设计按照各PI团队专业要求由成交供应商完成施工图设计。
4、本次设计项目如有需要改造的消防及加固内容是否在本次设计范围以内,还是由甲方另行委托?
回复:包含。
5、本次报价是否含有审图费用?
回复:包含。
6 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2.2条“项目负责人”和评分标准表中商务部分“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指同一人?还是必须三个人?此问题需要明确。
回复:“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指同一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同于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河南省科学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5月15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科学院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58号
联系人:邢老师
电话:0371-657358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财信大厦1412
联系人:盛帅
电话:0371-8613606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