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2024年增班采购设备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2024年增班采购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已于2024年9月10日发布,现对采购公告做出如下澄清:
一、澄清事项、内容
招标公告的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现澄清如下: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附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四)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2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80500853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正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1号514A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8284057,18594041009
邮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1号514A01
采购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