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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大悦城一批次(1#、2#地块)项目道路恢复及道路开口工程-招标补遗答疑公告01号

发布时间:2022-07-12 17:11:37  打印
公告
天府大悦城一批次(1#、2#地块)项目道路恢复及道路开口工程-招标补遗答疑公告01号
(招标编号:0722-2022FE0482YYO)
一、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详见:二、其他公告内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调整或补充内容即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相同的问题以补遗书编号靠后的回复内容为准。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人疑部分: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

不含税最高限价

¥  5,137,982.86  元(其中包括不含税列金¥ 0.00 元,不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

2)

税率

9%

3)

增值税额

 462,418.46   

计算公式:(3)=(1)*(2)

4)

含税最高限价

¥ 5,600,401.32  

计算公式:(4)=(1)+(3)

 2、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发出的FJ-1“天府大悦城一批次(1#、2#地块)项目兴康三街道路工程招标清单(修正版)”为准,修正内容已于清单中标明。

 

3、招标清单中关于路灯箱变及专用配电箱迁移的工程量均按照附件FJ-2 “路灯箱变迁移工程说明”所示的迁移方案进行的估算。此方案为我司建议方案,是否可行需施工单位自行与各政府部门沟通确认,并根据沟通确认结果重新核定所涉及的工程量。若投标单位采用其他方案,应自行修改相应的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答疑部分:

1:关于兴康三街道路恢复工程,招标文件附件里面秦皇寺24路竣工图是否就是兴康三街竣工图? 

答:招标文件附件里面秦皇寺24路竣工图为兴康三街原竣工资料,可作为中标人在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中的参考资料,后续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须由中标人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并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手续,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移交

 

2:请问兴康三街分项工程描述为恢复,现场实施是否无需上报住建部门还是按照现有竣工图施工,

质量检测是否施工单位自行检测。

答:需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并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图纸的要求及其他手续要求,并完成道路移交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

质量检测施工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招标文件显示工期为319日历天,实施中是否会存在多次进场情况。

答:两次进场,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中未给出最高限价,请问最高限价为多少?

答:详见招标人补遗第一部分

 

5:招标清单多处数量不足比如,根据实勘现场,要对原兴康三街业主方回填的土进行开挖弃土,三街的量大约为4000方;二街开口人行道下恢复预计开挖230方,共计约4230方。混凝土路面破除工程量约为450方。兴康三街既有的二次回填路基现状不满足道路结构层的要求,路基压实度不足,需重新挖填,还有占道费,打围费(现在已经是占道打围的条件),以及变压器的迁改和开口的各种费用等等(路灯变压器的迁改费进入增加清单。)建议控制价尽量考虑齐全尽可能准确。

答:(1)兴康三街回填土方标高488.05m,分别开挖至车行道基底面标高及人行道基底标高,基底标高及基底面积参考秦皇寺24路全版竣工图及道路施工范围图。工程量无误,维持原清单。若投标方案与参考图纸存在差异,需投标单位于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2)兴康二街根据项目需求不涉人行道恢复。工程量及方案以投标单位深化后的投标方案为准。

根据清单编制说明二.3条,兴康二街道路开口清单为参考清单,投标人可根据自行深化的方案调整对应的清单项及工程量。

3)维持原清单。若投标方案与参考图纸存在差异,需投标单位于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4)兴康三街既有路基已分层回填,压实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若投标单位认为进场后需对路基进行加固的,请自行考虑进投标报价中,本工程总价措施清单第17项“特殊路基处理费”已列明。

5)占道费打围费变压器的迁改和开口需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进投标报价中,本工程总价措施清单第3项“道路开口及路灯配电箱、箱变迁移施工期间占道费用”、第6项“外部配合协调费”、第10项“增加临时围挡”已列明。投标人需考虑本工程所有措施费,若清单未列明的,可在第18项“投标人认为应增列的项目”进行增补,中标后不予调整。

 

6:图纸及清单特征中对部分工程量描述不准确,未给出大样图,致使报价会出现偏差。

例如:排水中的检查井的规格、材质等,导致无法准确报价。建议尽量明确

答:规格型号参考秦皇寺24路全版竣工图,参考图未尽的,需投标单位自行深化。

7:原合同内容:增加8.6根据实际实施情况,

发包方认为承包方无能力施工或达不到发包方要求时有权对承包方所承担项目进行增减或分包,承包方不能有任何异议,同时承包方对发包方安排的在合同之外的其他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并对承包方收取20%的管理费。该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对于新增项目如何计费,合同以外工作应双方协商,既然是合同外项目,收取20%费用是收取哪个项目的20%,建议取消该条。

答:维持原合同。

 

8:工程款的支付,原合同内容: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

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①完成节点工期第一阶段工作内容,支付至已完部分合同总价的70%

②完成节点工期第二阶段工作内容,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并整体移交辖区城管、交警等主管单位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结算办理完毕并经审计完成(结算书须经发包方总经理签字并盖章方为有效)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留存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3)质保期限为自发包方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起算,具体期限参照附件质量保修协议书,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则一次性无息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4)进度款支付比例和当期履约评估综合得分挂钩:

当期支付进度款=发包人审定当期已完工程金额*付款系数=发包人审定当期已完工程金额*付款比例*履约评估综合得分系数。

履约评估综合得分系数=检查得分系数*履约得分系数

5)进度款支付时,承包方需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按照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计算(支付尾款至95%时,应同时提供5%质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增加供应链ABS支付方式:

a、支付方式: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不含预付款和质保金)支付增加供应链ABS支付方式。采用供应链ABS支付时,发包人委托的保理商完成对承包商的支付,视为发包人向承包人完成了相应的款项支付。    

b、投标报价:因供应链ABS方式支付产生的额外成本,以暂定价形式列入投标合同总价,施工过程不予支付该款项。

c、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如采用供应链ABS支付时,该笔过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在现金支付方式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用以补偿因采用供应链ABS付款方式给承包人造成的影响;因上述支付比例提高而增加的支付金额不计入过程停止支付进度款比例(过程停止支付进度款比例指已支付进度款累计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后停止支付);其它付款条款不变。   

d、暂定价结算调整方式:

       1)因供应链ABS方式支付产生的额外成本,发包人以价差调整方式进行补偿,并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支付。

       2)供应链ABS支付价差调整金额的计算公式:

       调整金额为保理商在支付供应商款项时产生的折价及相应增值税。

       调整金额=∑采用供应链ABS付款的当期应付账款*当期保理产品折价率*(1+增值税税率)

       保理产品当期折价率以承包人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理商签订的《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调差金额”支付前,承包人需开具税率与应付工程款税率一致、发票类别一致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e)、承包人必须全力配合发包人供应链ABS金融业务。

  问:A、因到第一节点已经完成了90%工程量,支付节点建议第一次支付为完成第一节点支付80%,第二次为工程移交给相关部门完毕后支付余款(扣除质保金)。现在支付比例及节点增加了审计完支付,此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很多时候审计单位对合同总价的审计存在偏差,仍采用单价合同对项目清单数量进行审计,审减多余的数量,却不认可增加的量(认为含在总价中),本项目又存在诸多协调配合等费用,我方只能在综合单价和数量中体现,存在审计不认同数量和单价过高要扣减的争议,请在合同中明确该项目的审计范围和方法,明确主要审计的是合同外项目,如无合同外项目,则结算价就是合同价,以免在审计时扯皮。B、支付方式: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不含预付款和质保金)支付增加供应链ABS支付方式,不能接受ABS支付方式,建议取消该条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该条件。C、支付时间。原合同内容为:承包方上报进度款申报表,经监理人和发包方项目部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及进度完成情况后,由发包方成本管理部进行计量和计价审核,承包方按照发包方成本管理部确认的当期进度款,提交付款申请书,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为总价包干,程序应该不用那么复杂,项目又小,建议30工作日内支付。

答:支付比例及合同计量计价方式详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合同价款与支付”,结算要求详合同专用条款第九章竣工验收与结算”,维持原合同。

 

9:招标文件要求在夔州大道上打通兴康四街与隆祥东街形成一个平交路口,请提供前期的在规划上的审批成果资料。

答:道路开口报规报建由中标人完成,交评会议纪要招标文件已提供。

 

10:请提供兴康三街信号灯控制器、原有线缆的图纸及相关现状说明。

答:原竣工图仅做为参考资料,具体由中标人设计和施工。

 

11:请明确现有的路灯变压器迁改具体位置。

见招标人补遗部分第三项内容。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天府辰悦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正兴街道天府菁蓉中心B区1-4号楼6F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3804396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28-85135259

电子邮件:cetc.ydzb.sc@f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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