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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检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09:41:10  打印
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检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615-244324080485)
一、更正内容: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二、其他公告内容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改为: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6、投标人应提供近一个财政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8、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9、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联系人:孙小茜、郭丽娜、李佳璘

电话:022-27235797

电子邮件:tmetb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