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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盘锦大米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16:05:14  打印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盘锦大米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GLX24-3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盘锦大米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盘锦大米采购项目”

现更正为:

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米采购项目”

2.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最高限价:北京新发地网站“东北盘锦大米平均价”折扣率90%(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磋商处理)

采购需求:优质粳米(产地:盘锦),数量:80吨/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现更正为:

“最高限价:北京新发地网站“东北大米平均价”折扣率82%(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磋商处理)

采购需求:东北地区粳米(一级),数量:80吨/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1)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4日8:00-2024年12月11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并于2024年12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4)“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8日13:30-14:0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注: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参加磋商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

(6)“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0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现更正为:

(1)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4日8:00-2024年12月16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并于2024年1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4)“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0日13:30-14:0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注: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参加磋商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

(6)“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0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4.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注: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现更正为:

“注: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折扣率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5.原采购文件中

“优质粳米(产地:盘锦)”

现更正为:

“优质粳米(产地:东北)”

6.原采购文件中

“★6.黄粒米:即大米中的黄粒米含量,应该控制在0.3%以下;

★11.产品等级:优质一等品,执行标准符合或优于:GB/T 18824-2008, 要求必须采用当年收割新粮磨制;

★12.原产地:辽宁省盘锦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现更正为:

“★6.黄粒米:即大米中的黄粒米含量,应该控制在1%以下;

★11.产品等级:一级,执行标准符合或优于:GB1354-2018, 要求必须采用当年收割新粮磨制;

★12.原产地:东北地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7.原采购文件中

“★7.合同价格:货物单价按照合同签订当日北京新发地东北盘锦大米的平均价乘以供应商的折扣率,一年供货期内价格保持不变。”

现更正为:

“★7.合同价格:货物单价按照合同签订当日北京新发地东北大米的平均价乘以供应商的折扣率,一年供货期内价格保持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联系方式:王元、张淑媛;0411-39700128、0411-397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元

电 话:0411-39700128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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