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荧光测硫仪项目-流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MC-24301-44E)
一、更正内容:
由于评标委员会否决本项目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故本次招标流标。
二、其他公告内容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的紫外荧光测硫仪招标,开标会于2025年1月6日9时30分,评标会于2025年1月8日9时30分,在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99号1层05-2单元(西侧1号楼)会议室举行。
评标委员会关于上海铸金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上海拓普思科技有限公司和里非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的否决投标决议如下:
1.上海拓普思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2.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同时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规定:“★13.3 5):(2)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依据第六章《投标资料表》附件1“综合评价法评标细则”规定的:“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投标文件做符合性检查,主要评议各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所有关键性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等。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和技术评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同意否决上海拓普思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
2.上海铸金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里非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修改了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和方式。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星号(“★”)的商务重要条款》列明“第二册 第七章 专用合同条款 七”为“★”号项,同时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规定“七、合同款支付条款”为“★”号项。依据第六章《投标资料表》附件1“综合评价法评标细则”规定的:“2. 商务评议: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评议,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合格性、投标的有效性、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等条款进行评审,重要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商务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详见后附的商务关键条款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同意否决上海铸金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和里非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
3.里非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中代理商全仅代表未签名,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规定:“★17.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页面,必须由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其他页面不作要求。”,依据第六章《投标资料表》附件1“综合评价法评标细则”规定的:“2. 商务评议: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评议,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合格性、投标的有效性、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等条款进行评审,重要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商务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详见后附的商务关键条款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同意否决上海铸金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和里非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
由于评标委员会否决本项目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故本次招标流标。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851号
联系人:施工
电话:021-205558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99号1层05-2单元
联系人:潘杨杨、龚文毅
电话:021-62147058
电子邮件:rcfsshangha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