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的信任与支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我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但对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项目,平台一直执行优惠期政策,随着“互联网+”招标采购市场规律的发展变化,经调研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惠期正式结束,将全面执行统一的平台交易服务费标准。
一、服务范围
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免费享受基本信息服务,若参与平台交易项目,则应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享有使用平台全流程功能服务。
二、生效时间
新收费标准适用于2022年4月1日以后立项建档的项目标段(包)。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