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制造中心郑州留守管理部陇海路厂区安防系统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的委托,就2022-2023年制造中心郑州留守管理部陇海路厂区安防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2023年制造中心郑州留守管理部陇海路厂区安防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TXH-2022-201
3、项目概况:郑州留守管理部陇海路厂区目前同时运行两套安防系统,一套是郑州留守管理部安防系统,一套是黄金叶实业公司安防系统,目前两套系统独立运行。此次安防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对郑州留守管理部陇海路厂区安防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把一部分模拟设备升级为数字设备,并在重点部位加装部分监控设备;(二)是通过升级改造,将现存的陇海路厂区黄金叶实业公司监控系统(目前使用为海康威视产品)合并为一套安防监控系统,有效发挥安全防范重要作用。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招标范围、数量:1、将郑州留守管理部原有57套模拟监控设备(含6台硬盘录像机)升级为数字设备;在变电所加装16套、外围等重点部位加装27套监控设备;两项共计新增100套监控设备。2、将改造后的184(原有黄金叶实业公司的84套监控设备,100套新增监控设备)路监控摄像机和12台硬盘录像机统一并入一套系统,重新配置一个含12块屏的电视墙、1台12路解码器、1台电脑,及交换机、UPS等相关主辅材料。3、完成监控安装配套的道路开挖、线路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
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所有的服务及配件均免费提供。
9、项目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在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二、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3年02月16日
2、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468530.00元;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在质保期内所有的服务及配件均免费提供。
项目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在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同达安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469215.00元;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在质保期内所有的服务及配件均免费提供。
项目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在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纳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469560.00元;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在质保期内所有的服务及配件均免费提供。
项目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在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17日--2023年02月22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6393013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规范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9号
联系人:宁女士
电 话:0371-85518870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1-55655199
电子邮箱:735808365@qq.com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法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