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努力成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最想使用的平台!

 建议箱帮助中心 |法律声明 | 

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4 09:15:52  打印
公告
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ZB-2023-052F)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4日0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2月16日17时00分00秒

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招标项目编号:SZB-2023-052F)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西安灞河源水利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93.5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
2 陕西康盛佳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4.85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
3 陕西昌昊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92.81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西安灞河源水利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李杨 /
2 陕西康盛佳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敏 /
3 陕西昌昊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程磊涛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西安灞河源水利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
2 陕西康盛佳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
3 陕西昌昊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9550809。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环保集团生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环保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12楼

联系人:陶巍

电话:181892316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12层

联系人:章思琦

电话:15353239788

电子邮件:8148700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