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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购买汽车警用摩托车保险项目 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17:25:35  打印
关于新密市环保局视频会议室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中标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购买汽车警用摩托车保险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SZB20240800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购买汽车警用摩托车保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

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QSZB202408002

为汽车警用摩托车提供保险服务,包含271辆汽车、55辆电动汽车、639辆摩托车的保险服务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黑朱庄路107号6号楼9、10、11、12层

845284.57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1

郑州市公安局购买汽车警用摩托车保险项目

为汽车警用摩托车提供保险服务,包含271辆汽车、55辆电动汽车、639辆摩托车的保险服务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2个月

三、评审专家名单

安鸿飞、陈行严、刘晨飞(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69620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史先生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史先生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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