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放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4-59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放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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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政采磋商新(2024)0012号-1 |
交通信号灯维护 |
河南星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洛阳市西工区上阳路上阳花园602幢1-20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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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政采磋商新(2024)0012号-2 |
交通标志标线维护 |
河南元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滹沱社区门面房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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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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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毋咏梅、范伟、魏当当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一标段:13150元;二标段:5746元。
收费金额:18896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洛龙区采购评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15686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地址: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197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315室
联系人:关璐瑶
联系方式:0379-69892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璐瑶
联系方式:0379-6989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