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ZXYZB-2024-358;
1.3 资金来源及控制价:校园环卫专项资金,最高控制价为610000.00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地点:信阳师范大学谭山校区;
2.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主要内容包括信阳师范大学谭山校区校园生活垃圾清运、学生餐厅餐厨生活垃圾清运以及公用区域配置转运垃圾桶等服务(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服务质量:符合河南省、信阳市垃圾分类工作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1年(此次校园垃圾清运招标暂定服务期一年,如果学校推行后勤大物业改革通过,现有的清运服务合同即刻终止);
2.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成交情况
3.1 成交单位:信阳博之泰实业有限公司;
3.2 成交金额:503880.00元;
3.3 服务质量:符合河南省、信阳市垃圾分类工作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3.4 服务期限:1年(此次校园垃圾清运招标暂定服务期一年,如果学校推行后勤大物业改革通过,现有的清运服务合同即刻终止)。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乐富滨(业主评委)、弓劼、杨勇。
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5.1 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5.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金额:8600.00元。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郭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6-6392826、0376-6392826
地 址: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6-3726889 13103972913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楼4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