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两院区污水处理站服务外包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自采(2024)0033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两院区污水处理站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两院区污水处理站服务外包项目,共一个标段,服务内容为:洛阳市中心医院西工院区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量1600m³/d,目前处理水量为500m³/d左右。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竖流式沉淀池—过滤罐—消毒池(单过硫酸氢钾),院内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及瀍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瀍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南门诊楼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计污水处理量200m³/d,目前处理水量为50m³/d左右。采用预处理+单过硫酸氢钾消毒工艺。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院区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量1200m³/d,目前处理水量为100m³/d左右。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初沉池—脱氯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混合液回流池—MBR膜池—消毒池(AB剂),院内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限值及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服务期限:2年
4、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
5、合同履行期限:2年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洛自采(2024)0033号-1号 |
为洛阳市中心医院两院区污水处理站服务外包项目 |
沈阳力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272 号 22 层 07-B 号 |
69860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期限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中心医院两院区污水处理站服务外包项目 |
洛阳市中心医院西工院区及万安院区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量 |
院内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及瀍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2年 |
满足采购人需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 |
四、评审专家名单:岳崇玉(评标组长)、梁爱英、张昕、曹晓贞、张萌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60%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6287.4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892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315室
联系人:关璐瑶
联系方式:0379-69892585
3、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夏主任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8309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