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努力成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最想使用的平台!

 建议箱帮助中心 |法律声明 | 

选矿厂部分设备及配套钢结构设施除锈防腐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8 14:35:38  打印

选矿厂部分设备及配套钢结构设施除锈防腐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选矿厂部分设备及配套钢结构设施除锈防腐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开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选矿厂部分设备及配套钢结构设施除锈防腐工程

2、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

3、招标编号:JDCRY-ZB2023-30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518482.7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厂区内部选矿厂钢结构及设备设施除锈防腐工程

536881.76

536881.76

2

2

厂区外部尾矿输送管道基础钢桁架除锈防腐工程

981600.98

981600.98

7、项目概况:为加强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提升管护水平,我公司拟对选矿二厂部分生产运行设施进行除锈防腐维护。其中一标段厂区内部选矿厂钢结构及设备设施除锈防腐工程,主要内容涉及车间大门、冷却水塔、药台、除尘设备、截渗回水管线、生产设备等设施,总面积约5701.91m2。二标段厂区外部尾矿输送管道基础钢桁架除锈防腐工程,自选矿二厂尾矿泵站至泉水沟上坝路段钢结构除锈防腐面积约15155.4m2。

8、工期:30日历天

9、保修期:一年

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质量要求:符合《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2011)、《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20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施工方案设计要求及甲方安全使用要求合格等级。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二、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开标评标信息

开标及评标日期:2023年12月07日

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创园A区4楼会议室。

四、评标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赟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娜娜         注册编号:陕261161796388

投标报价:469837.31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八家巷小区2-7四单元六层西户603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防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国鹤       注册编号:豫1412006200700334

投标报价:477797.84元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宏力大道25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长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娄保锋         注册编号:豫1412012201211752

投标报价:467087.00元

地址:长垣市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区创业大道北段8号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防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国鹤         注册编号:豫1412006200700334

投标报价:873663.32元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宏力大道25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赟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希梅       注册编号:陕1612015201513535

投标报价:853374.22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八家巷小区2-7四单元六层西户603室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广川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珊珊         注册编号:豫241212288678

投标报价:855971.05元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内创业大道北段西侧038号

五、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本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期三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

    址: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0379-68083563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创园A区4楼A03

联 系 人:陈先生

    话:0379-63637166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