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农商银行部分营业机构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FDZB-F-2023-034
2、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农商银行部分营业机构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2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参数及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
4、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安排4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3年;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包;
7、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清丰农商银行部分营业机构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参数及技术要求) |
中科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西农科路北1号楼32层3210号 |
698900.9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闫关有、郭建华、李新晨 、刘德刚、尚亚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按货物招标类型计取项目代理服务费:10500.00元。
收费金额:105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年02月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清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清丰县文化路与诚睦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位经理
联系电话:15039328735
2.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容金国际三号楼二单元13楼东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9933301
发布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 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