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妇产医院足底压力分析仪采购项目
定标候选人公示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妇产医院的委托,就开封市妇产医院足底压力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06月12日在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18号(方大咨询二楼会议室)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开封市妇产医院足底压力分析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DZB-F-2024-057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16万元;
5、招标范围:足底压力分析仪一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6、供货地点:开封市妇产医院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妇产医院足底压力分析仪采购项目
9、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0、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所投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3.8所投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9所投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10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时,除按上述分类要求的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按中国的有关法规提供以下市场准入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①产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注册证;②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③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④设备海关报关资料(含产品序列号或产品序列号相应佐证材料)及商检证明(免检时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⑤产品检验报告书;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3.11经营企业须提供加盖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生产企业印章的对经营企业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有经营企业的法人授权书,且有明确授权范围,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12 信誉要求: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为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对象为企业】;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4.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质量要求 |
供货期 |
质保期 |
1 |
河南康特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5.6800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2 |
河南安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5.8700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3 |
河南恒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5.9500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4.2定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4.3定标候选人所投产品的业绩
定标候选人全称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河南康特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足底压力步态评估系统 |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 |
2023.09.16 |
18.8000 |
河南安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步态与平衡功能训练评估系统 |
河南省建筑医院 |
2022.12.08 |
19.8700 |
河南恒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步态检测评估与训练系统 |
信阳楚城医院 |
2022.04.20 |
17.0000 |
4.4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无要求
4.5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所投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3.8所投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9所投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10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时,除按上述分类要求的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按中国的有关法规提供以下市场准入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①产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注册证;②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③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④设备海关报关资料(含产品序列号或产品序列号相应佐证材料)及商检证明(免检时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⑤产品检验报告书;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3.11经营企业须提供加盖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生产企业印章的对经营企业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有经营企业的法人授权书,且有明确授权范围,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12 信誉要求: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为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对象为企业】;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5.2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康特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河南安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河南恒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4.6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无
4.7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
4.8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4.9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3个工作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妇产医院官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妇产医院
地址:开封市鼓楼区寺后街36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795812
招标代理单位: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18号(方大咨询)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2323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