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钼材料项目(一期)钼铁、焙烧设备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钼材料项目(一期)钼铁、焙烧设备采购(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钼材料项目(一期)钼铁、焙烧设备采购(二次)
2、招标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4)0260号
3、资金来源及控制价:企业自筹,控制价:2721万元。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钼材料项目(一期)钼铁、焙烧设备采购,本次设备采购内容包括钼铁系统、渣选铁系统、焙烧系统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系统等。
5、招标范围:钼铁系统、渣选铁系统及2台φ3*55焙烧系统的采购及安装;其中;焙烧系统用于焙烧生产车间工业氧化钼的生产。工业氧化钼生产包括自动上料干燥系统,烟尘灰回料系统,焙烧系统,成品冷却、破碎系统,涉及系统所有设备、设备电气、控制所有设备及安装;
钼铁系统、渣选铁系统用于钼铁的生产,从原辅料配料至破碎筛分出合格产品、冶炼烟气从点火至排气筒、钼铁渣处理至返料等,包括配料、输送、混料、熔炼(平车、沙箱、炉筒、支架等)、烟气收集及收尘系统、破碎筛分系统、制样、空压机系统、渣选铁系统等,配料系统,平车系统、破碎系统,涉及系统所有的设备、设备电气、控制供货及安装。
6、交货期:总交货期(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0日历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分阶段依次交货。
7、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含施工现场卸货)。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安全要求:保证不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及保证安装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零伤亡。
10、质保期:设备终验收合格后不低于12 个月;
1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于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郭凤渠(主任)、孙益坤、赵辉、尹建兵、毕振勇、吴云(采购人代表)、黄新文(采购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3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2024年7月24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单位:洛阳堆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价:25900000.00元;
中标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河滨街道办事处小庄社区南13号;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总交货期(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45 日历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分阶段依次交货;
六、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日内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2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按下浮52%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滨河路与钼都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106817517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3期C2栋1508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13213507707
监管部门: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5137959397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