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五一农场服装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五一农场服装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于2024年12月18日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五一农场服装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ZMC-2024-233;
3.规模:购买生产车间用服装加工设备一批。预算金额价为520.30万元,共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1314000元;二标段:624000元;三标段:2845000元;四标段:420000元。
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五一农场服装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上下差动平缝机、上差动平缝机、步进刀车);
(002)河南省五一农场服装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大型360模版机、360线内激光模版机、三针绷缝机);
(003)河南省五一农场服装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高端全自动裁床、自动拉布机、普通全自动裁床、气浮桌板);
(004)河南省五一农场服装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全自动充绒机、粘合机)。
二、评标日期及地点
1.评标日期:2024年12月18日
2.评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牛顿国际B座7楼开标室
三、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情况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中诚缝纫设备有限公司,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乐江机械有限公司,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昕泰缝纫设备有限公司,响应;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阜南县南邦缝纫设备有限公司,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乐江机械有限公司,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响应;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大精科技有限公司,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三谷科技有限公司,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响应;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中真辰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昕泰缝纫设备有限公司,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三谷科技有限公司,响应;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中诚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88000.00元
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质量:合格
质保期:两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乐江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37500.00元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合格
质保期:两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昕泰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83800.00元
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
质量:合格
质保期:2年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阜南县南邦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21000.00元
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质量:合格
质保期:两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乐江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83000.00元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合格
质保期:两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4000.00元
交货安装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质保期:2年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大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12000.00元
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质量:合格
质保期:二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三谷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59000.00元
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
质量:合格
质保期:二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19000.00元
交货安装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质保期:2年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中真辰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0000.00元
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质量:合格
质保期:两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昕泰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78800.00元
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
质量:合格
质保期:2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三谷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89000.00元
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
质量:合格
质保期:2年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及期限
本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五一农场
地 址:信阳市罗山县伍家坡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0376-76160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牛顿国际B座7楼
联 系 人:王先生、孙先生
电 话:0371-67175903
电子邮件:mczx2003@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将质疑函及相关资料一次性递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电子邮件、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日期: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