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监狱罪犯多媒体电教系统和控制室演播室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FDZX-HW-2019-0623)
本河南省焦作监狱罪犯多媒体电教系统和控制室演播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FDZX-HW-2019-0623),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第1包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上海清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3万元 |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罪犯多媒体电教系统和控制室演播室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9-918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5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1月1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本项目设备清单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 |
上海清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1层展示厅A160室 |
813000元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王 军、寇伟黎、马树平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为:12195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2日。
十、其他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河南省焦作监狱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中段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91-3555631
2.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方式:0371-85969785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财政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焦作监狱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中段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91-35556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苗先生
电话:0371-8596978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