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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购置制冷机组冷却塔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9 16:50:56  打印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购置制冷机组冷却塔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委托,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购置制冷机组冷却塔(招标编号:GXTC-C-25130222)组织了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开标,随后进行了评标,依据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001(标包序号广水卷烟厂购置制冷机组冷却塔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一五研究所宜昌分部

总价投标报价(不含税):1105700.00

总价投标报价(含税): 1249441

投标税率:1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68 日历天达到 验收 条件。其中: 45 日历天达到产品到货条件; 78 日历天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 45 日历天达到验收条件。

质保期要求:质保期 30 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德之盛机电有限公司

总价投标报价(不含税): 1170000.00

总价投标报价(含税): 1322100.00 

投标税率:1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45 日历天达到 项目验收完成交付使用 条件。其中:25日历天达到产品到货条件; 75日历天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45日历天达到验收条件。

质保期要求:质保期 30个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中标候选人:瑞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价投标报价(不含税): 1123964.60

总价投标报价(含税):   1270080.00

投标税率:13  %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达到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条件。其中:45日历天达到产品到货条件;90日历天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45日历天达到验收条件。

质保期要求: 质保期30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公示期: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设备工程科

地址:广水市广水街道军民路5号广水卷烟厂

联系人: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联系人:戴先生、胡女士、郭先生、刘先生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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