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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液回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17:41:34  打印
公告
废液回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洛直军采磋商(2019)0833-1号)

废液回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洛直军采磋商(2019)0833-1号),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第1包

中标人 中标价格
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 87.65万元
二、其他公告内容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废液回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废液回收设备采购项目,洛直军采磋商(2019)0833-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病理科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资金来源及控制金额:自筹资金, 90万元。

四、采购项目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磋商公告于2020年1月1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0年03月27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3、磋商小组成员:赵亮、白云、路西明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长垣县丁栾镇

投标报价:876500.00元

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某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6988398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东区 6 号楼 1317 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039567793

电子邮件:hnfdly@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