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内蒙古银行数据平台驻场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0651-2101051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银行数据平台驻场维护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内容
项目单位 |
采购内容 |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
备注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银行数据平台驻场维护服务项目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请理由:原系统维护服务、服务配套的升级,必须向原有供应商采购。
质疑受理:供应商对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质疑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四、谈判须知
无论在谈判中过程及结果如何,谈判对象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洽谈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方均无向谈判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不退还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同时对谈判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采购文件规定丧失参与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采购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该项目采购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有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金融业相关案例(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4、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成交后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在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违法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记录;
7、供应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记录截图;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邮箱:liushuwei8888@126.com
3、递交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2019年、2020年);
(4)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金融业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6)供应商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记录截图。
(8)联系单(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4、获取方式:邮箱发送
5、售 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供应商联系单中的邮箱。
收款单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47190027591030421010512
行 号:308191036114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会议室(呼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3、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须密封后提交。响应文件的封套应写明参与项目、单位信息等必要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或密封章)。
4、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5月14日14:30时(北京时间)
5、谈判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会议室(呼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6、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谈判现场。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书伟
电 话:0471-3255275
邮 箱:liushuwei8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