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东北空管局气象设施工程台址技术审查报告编制服务项-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LNZB-GCZ2023-0114-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完善东北空管局气象设施工程台址技术审查报告编制服务项(招标项目编号:LNZB-GCZ2023-0114-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完善东北空管局气象设施工程台址技术审查报告编制服务,详见比选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应答方符合以下规定的所有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答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0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08月14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选者,可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七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内容:
1.1根据坐标高程、遮蔽角、地形测量、电磁环境测试报告(由采购人提供)内容,对完善东北空管局气象设施工程新建闪电定位仪设备气象台站、新建微波辐射计设备气象台站、新建大气电场仪设备台站编制台址技术审查报告。
微波辐射计台址:沈阳桃仙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长春龙嘉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
闪电定位仪台址:沈阳桃仙机场、锦州湾机场、丹东机场、长海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开原导航台、长春东湖雷达站、扶余导航台、长白山机场、通化机场、哈尔滨发射台、大庆机场、牡丹江机场。
大气电场仪台址:沈阳桃仙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长春龙嘉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
1.2由于采购人提供的坐标高程、遮蔽角、地形测量及电磁环境测试结果是编制台址技术报告的基础,为保证台址报告编制质量,中选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到测量、测试现场配合采购人的测量、测试工作。
2. 服务期:中选人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台址报告初稿,并于采购人提出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终稿并完工。
3. 项目地址:微波辐射计台址:沈阳桃仙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长春龙嘉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
闪电定位仪台址:沈阳桃仙机场、锦州湾机场、丹东机场、长海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开原导航台、长春东湖雷达站、扶余导航台、长白山机场、通化机场、哈尔滨发射台、大庆机场、牡丹江机场。
大气电场仪台址:沈阳桃仙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长春龙嘉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
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应答方应答报价总价及分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张旭
电话:024-882957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张晓可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