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津头街2号小区(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配套商业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公有附属用房整售整租(二次招标)(项目编号:TC230T02T)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对南宁市津头街2号小区(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配套商业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公有附属用房整售整租(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市津头街2号小区(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配套商业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公有附属用房整售整租(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TC230T02T
2、投标报价方式及最终签约合同价款:本次招标采用最低限额报价法,其中,整售最低投标报价不得低于5032万元;整租最低投标报价平均单价不得低于18元/平方米/每月,其中配套服务用房租金20年租期总金额不低于 2479.2 万元,公有附属用房租金5年租期总金额不低于184.3万元。以上投标报价均未含税,本次招标最终签约的合同价款 = 本次招标中标价 + 项目应缴纳的交易税及相关费用。
3、整售整租方式为:
3.1 整售方式:采用限期包销承购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包销承购合同,包销期限为一年,在包销期限内由中标人以招标人名义对外销售商业用房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销售成本及相关管理费用,超出包销价格以外的销售收益由中标人获得;包销期限届满,仍有商业用房未能售出的,中标人应当以包销价格购买剩余未能售出的商业用房。
3.2 整租方式:采用限期包租承租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包租承租合同,包租期限为一年,在包租期限内由中标人以招标人名义对外出租配套服务用房和公有附属用房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出租的运营成本及相关费用,超出包租价格以外的租金收益由中标人获得;包租期限届满,仍有房屋未能租出的,中标人应当以包租价格承租剩余未能租出的房屋。
4、项目概况:南宁市津头街2号小区(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津头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新建4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08556.66m²,共新建住房535套,地下2层设停车场,机动车位地面161个(计划定为商业区收费停车位),地下61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74个。
4.1本次招标整售标的为配套商业用房,参数概况如下:
项目1#、2#楼裙楼一、二层为配套商业用房,一层层高4.5m,施工图建筑面积2307.77m²;二层层高4.2m,施工图建筑面积面积2531.51m²;施工图建筑面积合计4839.28m²。一层预测绘建筑面积2035.79m²,二层预测绘建筑面积2610.67m²;预测绘建筑面积合计4646.46m²。以上面积数据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最终设计及测绘为准。
4.2 本次招标整租标的为配套服务用房数据,参数概况如下:
项目1#、2#楼裙楼三、四层的整层和五层的部分为配套服务用房,三层、四层层高3.6m,五层层高4.1m;三至四层施工图建筑面积分别为2531.51m²、2531.51m²,五层部分配套服务用房施工图建筑面积371.27m²,施工图建筑面积合计5434.29m²。三至四层预测绘建筑面积分别为2785.72m²、2561.75m²,五层部分配套服务用房预测绘建筑面积395.82m²,预测绘建筑面积合计5743.29m²,以上面积数据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最终设计及测绘为准。
4.3 本次招标整租标的为公有附属用房,参数概况如下:
项目1#、2#楼裙楼五层层高4.1m,施工图建筑面积2077.77m²,其中公有附属用房1706.5m²;预测绘建筑面积2102.32m²,其中公有附属用房1706.5m²。以上面积数据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最终设计及测绘为准。
二、公有附属用房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要求:上述招标项目中的公有附属用房为国有资产,公有附属用房的租赁处置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按照法定程序报告有权部门审批,经相关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后中标人(或实际租赁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公有附属用房租赁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该租赁合同自始无效。若因审批未通过而导致合同不生效的,中标人不得因此追究招标人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zxgk.court.gov.cn/)存在行贿、违法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具备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2日,每天8时30分到12时00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 进行报名;
3、方式:本项目为网上售标。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查找商机” 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及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 并下单。(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010-62108037 进行咨询) 。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叁佰元整/份),售后不退。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 获取支持。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 2 号荣恒国际名都A座1611室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线购买电子版文件的投标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 (010-86397110) 。
八、网上查询: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9号
联系人: 邓工、 钟工
电话: 0771-244175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 2 号荣恒国际名都 A 座 1611 室
联系方式:0771-2820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0771-2820109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