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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消防救援站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18:10:02  打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消防救援站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消防救援站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消防救援站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苑陵路南侧、新港大道东侧。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港大道消防救援站项目占地面积约666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5591.36平方米。其中执勤楼建筑面积约5502.23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约33.48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约55.65平方米,训练塔建筑面积202.38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以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等专项设计),并提供项目施工配合、手续报建等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及规划要求。

2.6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5日内勘察进场,35日内完成地勘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2月4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4 日 15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会议室。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0371-56591103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黄海路护航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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