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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重新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16:19:13  打印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重新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CTZ2024-3079

项目名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重新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9万元

最高限价: 9.9万元

采购需求:综合运用实地考察、座谈访问、问卷调查、文献研究、专家评估等方式方法,深入相关单位和部门、基层组织、基层群众中进行充分调研,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从业人员等进行座谈访问,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对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分析,梳理出现行制度与新时代辽宁高质量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效果和具体内容进行评估,提出修改建议,共分为1个合同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内完成立法后评估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8日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5日16时3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7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现场交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将全部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一楼第四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一楼第四会议室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

联系方式:13131403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91330-806

邮箱地址:15094618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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