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污染因子委外检测招标
招标单位: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污染因子委外检测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2.概况及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学纤维制造业》自行监测要求,投标单位需要按照以下监测方案提供污染因子检测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具体监测方案如下:
(1)、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
排 放 口 |
|||
监 测 项 目 |
监测取样 及 个 数 |
监测频次 |
监 测 方 法 |
|
DA001 |
氨(氨气)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月 |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 |
二氧化硫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月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00 |
|
硫化氢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月 |
空气质量 硫化氢 甲硫醇 甲硫醚 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8-1993 |
|
硫酸雾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月 |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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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月 |
固定污染源排气 中非甲烷总烃的 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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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2 |
林格曼黑度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季 |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 |
汞及其化合物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季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HJ 543—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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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氨气)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季 |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669-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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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开展手工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超过6小时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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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季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HJ/T 44-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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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开展手工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超过6小时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2000 |
烟尘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开展手工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超过6小时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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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季 |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57-2013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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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季 |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57-2013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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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噁英类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季 |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2008 |
(2)、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
排 放 口 |
|||
监 测 项 目 |
监测取样 及 个 数 |
监测频次 |
监 测 方 法 |
|
氨罐区周边 |
氨(氨气) |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次/季 |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 |
厂界 |
臭气浓度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半年 |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氨(氨气) |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1次/半年 |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 |
|
二氧化硫 |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次/半年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2000 |
|
硫化氢 |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次/季 |
空气质量 硫化氢 甲硫醇 甲硫醚 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8-1993 |
|
硫酸雾 |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次/半年 |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 |
|
二硫化碳 |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次/季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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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次/季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次/季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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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次/季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废止) |
储油罐周边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次/季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废止) |
(3)、废水、雨水排放口污染物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
排 放 口 |
|||
监 测 项 目 |
监测取样 及 个 数 |
监测频次 |
监 测 方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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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001 |
pH值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1次/季 |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1147-2020) |
悬浮物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1次/季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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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生化需氧量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1次/季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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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开展手工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超过6小时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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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锌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1次/季 |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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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以N计)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开展手工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超过6小时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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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NH3-N)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开展手工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超过6小时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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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以P计)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开展手工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超过6小时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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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物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1次/季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200-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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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002 |
pH值 |
瞬时采样 多个瞬时样 |
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月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1147-2020) |
化学需氧量 |
瞬时采样 多个瞬时样 |
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月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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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NH3-N) |
混合采样 至少4个混合样 |
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月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4)、噪声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置 |
监测点号 |
测量量 |
监测频次 |
监 测 方 法 |
项目厂界 |
厂界四周布设8个监测点位 |
等效声级LeqdB(A) |
1次/季度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86-2008) |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排污许可证需要检测的所有数据,形成12份检测报告。
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检测频次要求按相关排污许可证规范标准执行;同时,采样及分析全流程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三、报价要求:
1、检测服务费用:要求报总价及分项报价;
2、服务总价为上述方案中所有检测费用,报价包含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搜集资料、勘察费用、人工、差旅费及相应的检测咨询服务等费用),须明确开票税率。如不接受电子承兑汇票,须在标书中注明。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季度末,提交最后一份检测报告及发票后30日内,支付相应技术服务费。
五、投标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及基本承诺:
1、参与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关的企业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简介、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证明。
2、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有责任自负。
3、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无论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未中标单位不通知。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2024年7月25日开始,领取方式:可通过南京化纤官网下载(招投标信息中),或邮件、传真等方式领取招投标文件。联系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杨成兵,联系电话:(0515-83556492)
七、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10:00(各单位若需要勘察现场,必须自备交通工具勘察现场,费用自理,若不勘察现场,风险自负。)
技术联系人:技术负责人:范云 电话15862077055、包松山15189282866
八、投标要求及联系方式和投标地点:
请仔细阅读招标书所有内容,按技术服务范围、职责和要求以及招标书要求投标。对未按招标书内容和要求投标的,将作为废标处理,责任自负。
为最大限度地规避舞弊风险,我公司仅接收密封完好的投标书,不接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非密封件标书和密封破损的标书(密封件封面必须在显著位置处注明“投标书”)。
投标截止期限:2024年7月31日
接收投标部门: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王昊收)
联系电话:025-57518871
投标书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