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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强戒所戒毒学员超市竞争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6:16:40  打印
公告
绥化强戒所戒毒学员超市竞争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42109FW0002015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绥化强戒所戒毒学员超市(招标项目编号:ZZ42109FW0002015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绥化强制隔离戒毒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供应商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2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竞争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竞争磋商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竞争磋商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绥化强戒所戒毒学员超市竞争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Z42109FW00020154)

一、项目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绥化强戒所戒毒学员超市进行国内竞争磋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 100%采购人黑龙江省绥化强制隔离戒毒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食材

2、供货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北辰路962号

3、供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供应商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99时00分到2024080216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公告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yw2@zzgj.net.cn并及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13520929887),对于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对其发售磋商文件。对于已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供应商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磋商小组的评审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营业执照;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企业书面承诺(承诺应包含但不限于:①本企业具备完善的售前、配送及售后服务系统,对接甲方订单需求能及时响应,能按时将产品配送至甲方的指定地点②本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自身产品的质量问题及延期交货等严重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的情形,无国家质量检验部门监督检验不合格记录;③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本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竞争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招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80809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408080930分。

开启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磋商公告介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省绥化强制隔离戒毒所

   址:绥化市北林区 

人:吴政泽 

   话:18204550002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人:女士

   话:0451-81888888810

电子邮件:yw2@zzzb.net.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绥化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

联系人:吴政泽

电话:182045500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王女士、郭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