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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新疆乌鲁木齐总部基地项目设计单位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9 16:31:53  打印

中核新疆乌鲁木齐总部基地项目设计单位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新疆乌鲁木齐总部基地项目设计单位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新疆乌鲁木齐总部基地项目设计单位采购(二次招标)。

2.2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25-062。

2.3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211平方米,其中:地块A约8661平方米,地块B约17550平方米;综合容积率拟为2.1,地块A容积率1.3,地块B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约75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51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含:商务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541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2755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1450平方米,配套公服建筑面积约72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务办公楼、住宅(含配套用房与底商)、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同步配建红线内市政管网、红线外人行路等工程。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基坑支护设计),提供设计文件及相关计算书、报审表等属地报批、报建、报规、报审要求的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文本(含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文件、节能计算书与备案表、结构计算书、绿建与海绵城市等属地要求的设计文件与说明,协助招标人进行消防、绿建、节能、抗震等报批、报建、报规、报审工作,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2.5 项目地点

乌鲁木齐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设计工作完成之日止,具体计划工作进度详见下表:

工作阶段

完成时间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完成内容

概念方案设计阶段

15个日历天内

概念规划设计,满足政府沟通需求并得到认可

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30个日历天内

提交全套建筑方案设计报批,并获得政府及招标人认可。

设计修改及深化完善阶段

60个日历天内

提交全套建筑工程设计报批图纸,并获得政府及招标人认可。

立面方案专项设计阶段

60个日历天内

提交全套立面方案专项设计,并获得政府及招标人认可。

施工图设计阶段

90个日历天内

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报批图纸,并获得政府及招标人认可。

基坑支护设计

45个日历天内

提交评审论证的基坑围护方案,并获得政府及招标人认可。

销售合同附图设计阶段

120个日历天内

在满足甲方营销节点的前提下,另行协商。

施工配合阶段

实时或经双方另行协商

在满足甲方项目发展进度的前提下,另行协商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项目《计划书》,《计划书》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盖章后生效,作为本项目实际工作进度。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应具有城乡和住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7万㎡(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3.6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3.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5.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平台的信息登记。

5.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5.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提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

6.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8.联系方式

      人:中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A座二层

    人:高金涛

     话:010-58892100

      箱:53559255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人:阎旭东、邱岳、王涛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13/53105832

        箱: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9.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4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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