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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7:05:26  打印
公告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KTY-2024-1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KTY-2024-10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主要内容为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位于孟津区麻屯镇,总使用面积约为200m²,学校就餐约50人;学校提供现有餐厅的水、电、燃气、基础设施、部分餐饮设施设备,由采购人承担水、电、燃气费用。要求中标人每日合理提供午餐,管吃饱,不限次数。中标人须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及学校餐厅管理制度。供餐标准: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实惠的营养午餐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1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8月06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5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15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hntyly888@163.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12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TY-2024-109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单价:午餐:9元/人;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内容:主要内容为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位于孟津区麻屯镇,总使用面积约为200m²,学校就餐约50人;学校提供现有餐厅的水、电、燃气、基础设施部分餐饮设施设备,由采购人承担水、电、燃气费用。要求中标人每日合理提供午餐管吃饱,不限次数。中标须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及学校餐厅管理制度。供餐标准: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实惠的营养午餐。

5.2服务期:3年每一年服务期满,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考核续签下一年

5.3资金来源:服务所在地人员消费;

5.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5项目地点: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3年每一年服务期满,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考核续签下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31日至2024年08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邮件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公告下列要求整理扫描件发送邮件至hntyly888@163.com:(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成功后联系(张女士0379-69896006)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12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12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0731日至2024年080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5837958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89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896006

 

 

 

2024年073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霍村小学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58379588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9-69896006

电子邮件:hntyly8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