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对一批废旧物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2.竞价编号:ZLZB-2024-FW70
3.项目概况:我校现有部分固定资产已经达到报废条件,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处置。主要内容为一批家具类等废旧资产,存放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4.底价:竞价人根据实物现状自行报价。
5.处置要求:将废旧资产全部按要求安全搬运,完全清场,并办理相关回收手续。搬运过程中,不能造成周边环境粉尘、噪声等污染,应保护原有建筑设施,及场地周边设施、设备安全,满足处置人其他要求。
6.处置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处理、运输、清理现场、手续办理等所有相关任务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竞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含废旧物资回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风险告知
1.拍卖之前,处置单位就拍卖标的向竞价人提供的资料、介绍等仅供竞价人参考,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价人自行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数量、材质、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确认参加竞买则表示知晓并认可标的现状。处置单位提供的资料如与实际状况有任何出入,均不影响拍卖进行及拍卖成交价格(含总价及单价)。拍卖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未对拍卖标的进行调查核实或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或数量、材质、规格、尺寸、完整度等差异等为由,主张撤销竞买、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者拒绝与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或者要求处置单位作出任何赔偿(补偿),且不得对本次拍卖及成交结果提出异议。
2.竞价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因身份信息有误所引起的责任和后果概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竞价人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中成交人的姓名(名称)必须与竞价人申请竞拍时的姓名(名称)一致;成交人不得要求处置单位变更成交人姓名(名称)、付款期限或方式等。
鉴于标的为废旧物资,存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自然损耗的情况,搬运中可能存在毁损、灭失的情况,成交人对此应充分预见并予以理解。成交人成交后以现场移交的标的实际数量、材质、重量等现状进行交付,且不影响成交价格(含总价及单价)。
四、竞价文件获取信息
1.竞价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竞价文件发售地点:邮箱获取
3.购买竞价文件所需资料及其他应说明事项:竞价人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zhengluzhaobiao@163.com(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竞价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竞价人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竞价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XXX项目XXX公司名称获取竞价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竞价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 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竞价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竞价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竞价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价申请文件将被拒绝。2.竞价人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竞价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竞价人递交的竞价资料(含文件费)和竞价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对于主动申请获取竞价文件的单位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开标室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踏勘现场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
3.联系人:孙老师
4.联系方式:0371-86157236
注:
1.踏勘现场费用自理,风险自担。
2.踏勘现场的人员须为各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家单位仅限一人参与踏勘。
九、处置单位信息
1.处置单位
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371-86157236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2.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华
电 话:0371-53301569 18237166651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十、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自然人、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申请和报价。
2.扰乱开标秩序者及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此次竞价资格。
3.本次处置活动的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