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黑龙江伊春分公司员工食堂原料分散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42140FW045801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黑龙江伊春分公司员工食堂原料分散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42140FW045801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为加强员工食堂日常监督、运营管理等工作,实现降本增效,安全健康、合规运营,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员工食堂食材原料进行招标采购,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食堂原材料,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为加强员工食堂日常监督、运营管理等工作,实现降本增效,安全健康、合规运营,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员工食堂食材原料进行招标采购,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食堂原材料,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且进行加盖公章);
3.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潜在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5.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人保财险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潜在投标人自觉遵守人保财险总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 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10月09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到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投标登记处现场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到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大厅现场递交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到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大厅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人保财险黑龙江伊春分公司员工食堂原料分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42140FW0458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黑龙江伊春分公司员工食堂原料分散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总投资约6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黑龙江伊春分公司员工食堂原料分散采购项目
2.2 资金来源及预算:企业自筹,预算金额:60万元
2.2 采购用途及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为加强员工食堂日常监督、运营管理等工作,实现降本增效,安全健康、合规运营,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员工食堂食材原料进行招标采购,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食堂原材料,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采用1+1+1方式,如合作良好可续签下一年。
2.4 供货地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且进行加盖公章);
3.3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潜在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5 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人保财险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潜在投标人自觉遵守人保财险总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除外),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 64 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
地 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大街56号
联 系 人:李元熹
电 话:1560458003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 64 号
联 系 人:田原
电 话:0458-68866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
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大街56号
联系人:李元熹
电话:156045800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 64 号
联系人:田原
电话:0458688666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