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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项目(设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20:54:07  打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项目(设计)征集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征集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___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_,项目编号:XDZB134-001。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投标人。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征集申请人)参加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项目(设计)
(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征集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现场设计以及设计审查、报批和相关阶段的设计调整、配合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铁路专项设计除外)。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项目拟邀请设计投标单位征集。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拟邀请设计投标人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础上,应具备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设计资质: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5、业绩条件:近五年(201910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单项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工业建筑(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厂房等)设计业绩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工业建筑(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厂房等)的设计业绩属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6、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有上述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并承诺将全程解决本项目设计过程中的问题(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财务: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3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9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年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10、拟承担涉密工程设计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1、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所提供的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参与本次征集项目。

14、本次征集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10月28日12时00分00秒(周末可正常领取文件)

2、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室

3.获取方法:

(1)征集申请人携带下述资料审核:
1)购买征集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征集文件费3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2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或邮递递交。

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室

六、征集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20241141330

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发布征集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本项目专家评审费及食宿费用由最终中标人支付。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征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九、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10-5871803

 

征集人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373178963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

联系人:王帅军、尹洪伟、何兰生、闫凯杰

电话:010-68798117/68798120 18010451819

电子邮件:634973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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