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购买爆炸物品处置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411012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购买爆炸物品处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3669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基本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郑州市公安局购买爆炸物品处置服务项目。
5.2服务内容:全市范围内公安机关负责处置的雷管、炸药、子弹、废旧炮弹等各类爆炸物品排除、装卸、运输、储存和销毁等处置工作。(详细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3服务期:一年。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或以上);同时具备《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处置爆炸物品经验的爆破作业人员;并在郑州市辖区内有经安全评价合格并经公安机关治安防范验收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3.方式:领取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③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市公安局招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
2.地点: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市公安局招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69620745、1669616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史先生 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