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纤维产品(酒店公用纺织品、学生服)质量提升活动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纤维产品(酒店公用纺织品、学生服)质量提升活动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4ZB114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江苏省纤维检验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江苏省纤维产品(酒店公用纺织品、学生服)质量提升活动服务采购,预算:30.97万元;最高限价:30.97万元,其中酒店公用纺织品质量提升活动最高限价为6.7万元、学生服质量提升活动最高限价为24.27万元,总价及单项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1)现场获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资料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购买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①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通过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投标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①支付宝二维码详见平台附件;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2100122000043956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行号:313301016098
注:投标人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响应文件份数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简写、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纤维检验局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纤维检验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号
联系人:黄星
电话:025-8637517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层
联系人:高婷
电话:025-58066836-80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