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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09:29:22  打印

2025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125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4ZB1127

项目名称:2025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主要包含南京市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建筑材料、桩基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原材料、构配件的监督抽检服务,按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质量评定的需要。(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工作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上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①支付宝付款码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5-58835827-0通过线上获取;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17420900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2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按所投分包制作,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供应商应根据所投分包分别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需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玄武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新庄村57号

联系方式:易虹秀,025—84703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联系方式:025-58835827-8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25-58835827-8015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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