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鸡西分行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鸡西分行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2.2服务周期:3年(以1+1+1形式签订合同)
2.3服务内容:中国工商银行鸡西分行办公楼、辖内23家支行、18家自助银行的物业服务
2.4服务范围:鸡西分行本部及所辖各支行办公楼、营业网点、自助银行
2.5采购预算:3年共计1221万元人民币(含税)(第一年377万元,第二年422万元,第三年422万元)服务期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6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并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并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3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承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
3.5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诺)
3.6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3.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9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 鸡西分行及辖属支行 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承诺)
3.10供应商应具备工行 鸡西分行及辖属支行 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承诺)
3.1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1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注册并登录平台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要求提供的资料完成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服务费200元,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采购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5.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今后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参与采购平台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顺街1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25号
联系人:夏峰
电话:0467- 2353172/1384608977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8226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