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龙门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管道检测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龙门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安溪县龙门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管道检测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邀请福建浚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泉州扬帆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参加本项目。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安溪县龙门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管道检测工程
2.项目编号:TC249ANMB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安溪县龙门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管道检测工程内新建污水管道验收前CCTV、QV检测,其中口径为DN-200的管道按(按10抽1)比例抽段检测,总长度约10公里,需进行QV检测1公里,经询价:DN200管道QV检测每米6元,共6000元;DN-300的管道总长度约10公里均需采用CCTV检测,经询价,DN-300管道CCTV检测每米15元,共15万元;两项合计所需费用按15.6万元为控制价邀请招投标。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5.6万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5.6万元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标的金额 (元) |
工期 |
1 |
污水管道验收前CCTV、QV检测 |
1000 |
米 |
6元/米 |
6000 |
15天 |
2 |
DN-300管道CCTV检测 |
10000 |
米 |
15元/米 |
150000(15万)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4.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03日 17:00:00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标书,标书费 300元,售后不退;
账户: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账号:140202030900695199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四支行
申领方式: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线上报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网上登录/免费注册:凡有意在线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的【供应商入口】进行登录/免费注册。
(2)标书购买:潜在投标供应商凭账号及口令验证身份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寻找招标项目】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选中需要投标的标段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3)本项目现场递交纸版投标文件,无需办理CA。
(4)平台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30分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5)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普票发送至供应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的预留邮箱,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5日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302室完成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8.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下茂山
邮编: 362442
联系人:黄艺扬
联系电话:17750041775
11.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邮编: 100081
联系人: 苏艺珍
联系电话:1367593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