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东西配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东西配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411025
2、项目名称: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东西配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61200.00元
最高限价:6612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QSZB202411025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东西配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661200.00 |
6612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东西配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东西配楼区域范围内供配电系统、空调采暖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安防护卫、秩序管理、保洁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
5.2服务期限:12个月;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3、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会议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3、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会议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65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78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联系人:葛女士、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女士、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