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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15:38:39  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4102456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元整(¥ 171,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元整(¥ 17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0日,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没有财务报表或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4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4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第2.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4日至20241210日,每天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材料: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后概不退还。

方式:(1)现场获取,文件工本费需现场支付,递交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材料;

(2)网上获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6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1216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8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25-52122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025-83370296-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斌/张明立

    话:025-8337029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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