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2.招标编号:LNZB-LCZ2024-0074;
3.采购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概况: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公司现有5台140t/h(锅炉型号:QXL98-1.6/130/70-AII)燃煤锅炉,共计700蒸吨。锅炉烟气的除尘设施为袋式除尘设备、脱硫设施为氧化镁湿法脱硫设备、脱硝设施为SNCR炉内脱硝,进行改造,使其排放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主要改造内容为:烟气脱硝系统、脱硫系统、除尘系统等改造,详见采购文件中设计任务书。
5.采购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相关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详见采购文件中设计任务书;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设计任务;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项目总投资:9141.84万元人民币。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深度和标准,达到政府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要求。
10.设计成果:未成交供应商的设计技术成果无补偿。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发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7日9:00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00止;
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
2.1现场购买: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4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2.2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3.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携带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的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四、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及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8日13: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竞争性磋商时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采购人将于上述时间在上述地点召开竞争性磋商会议,届时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旧堡路五十三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412-231688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宇、周东升
电话:024-23388575转807 23388491
电子邮件:lngczbgs@126.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7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