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安防监控中心专业值机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BOCH-202404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安防监控中心专业值机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用途、名称: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安防监控中心专业值机采购项目
4、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2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服务内容、质量及技术标准与规范、服务方式、各阶段工作及成果、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归属
省行监控中心负责哈尔滨市区、黑河分行、绥芬河分行和大兴安岭分行,包括所辖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和离行自助设备、办公场所、金库等,此外,省行安防监控中心对各二级分行监控中心的值守情况进行远程监督和检查。
(3)监控中心工作内容
值机工作内容:值机人员通过安防管理平台,监控、处理辖内各类报警信息,视音频丢失信息及辖内营业场所、自助渠道、办公场所、金库等安全状况,第一时间捕获、判定预警风险,处置突发事件。主要工作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营业场所、自助渠道、办公楼、各类库房的实时监控;
2)负责金库值守及全辖现金押运每日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
3)负责本部办公楼重要部位安全巡查;
4)负责报告、处理辖内发现的各类异常、风险及突发事件;
5)负责辖属机构安保业务非现场检查;
6)负责安防设备远程巡检,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反馈、处理;
7)其他安防监控值守工作内容。
(4)服务质量要求
1)按规定统一着装,服从工作场所管理要求,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礼仪;
2)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班、脱岗,无值班期间睡觉、玩手机等履职不认真现象;
3)双人值班,在岗履职认真,清晰、详细填写值班日志和交接班记录,室内应保持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4)爱护安防设备,熟练操作安防管理平台,掌握基本故障判断方法,及时发现安防系统故障并报修;
5)及时发现监控范围内的各种报警信息、紧急情况和异常情况,准确进行风险判定、预警和妥善处置;
6)不私自调阅、下载、复制监控录像资料,对工作中获知甲方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7)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安保任务。
5、服务范围、地点:
(1)服务范围:省行监控中心负责哈尔滨市区、黑河分行、绥芬河分行和大兴安岭分行。
(2)工作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8号
(3)服务时间:安防监控中心实行7*24小时值班制度。
6、服务方案
(1)省行安防监控中心人员配置1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值机员9人。
(2)值机人数要求:每班至少2人,休假替班人数由乙方根据国家及各地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自行组织安排。值机员数量应与合同数量相符且相对固定,其中,项目所在地的本地户籍值机人员占比不低于50%,值机人员年度自然流失率不高于50%。如有值机人员离职,应由后备人员临时顶班,确保双人值班,并在30日内完成人员补充。
(3)服务人员为本公司合法雇员;人员数量、资质、学历、从业经验等
(一)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二)职业操守、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三)年龄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矫正视力1.0及以上,能适应7*24小时倒班工作。
(4)服务验收要求(验收时间、验收标准及方式)
验收时间:每个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对值机公司进行服务后评价工作,后评价不合格的将按照退出原则取消入围资格。
退出原则:
(一)通过后评价机制对值机公司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后评价,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二)值机公司在履行合同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三)因资质、经营范围、服务安全保障等未达到标准和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其他依法依规需要退出服务的。
7、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自服务验收合格且收到合规有效发票之日起采用每半年付款,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中小企业60日/非中小企业90日,不设立保证金。
8、其他采购需求:
(1)供应商违法违纪、违反采购人采购相关规定或不按合同履约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提交虚假材料、无故拒不签署合同及其它损害我行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3)违反我行采购相关规定,干扰我行采购活动,或影响我行业务经营正常开展的行为;
4)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5)泄露我行保密信息的行为;
6)被纳入“负面名单”管理的行贿或廉洁问题等行为;
7)供应商评价中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行为;
8)存在故意泄露我行客户信息、欺诈、乱收费、暴力催收、虚假宣传、以我行名义对外宣传、未积极配合我行处理消费者投诉等侵害我行利益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入围供应商多次无故不响应我行采购邀请的行为;
10)其他损害我行利益的行为。
(2)供应商为项目购买保险要求。
(3)供应商在结算时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管理模式:甲方对乙方的安防监控中心值班业务归口管理,乙方的服务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甲方。甲方对乙方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涉及甲方安全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甲方对乙方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5)合同解除:
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出现以下问题,严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1)因值机履职不到位,导致甲方或其客户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2)项目所在地值机人员的年度自然流失率高于50%的;
3)未支付值机人员薪酬的。
(6)甲方不负责乙方人员的食宿。
(7)所有值机人员需经岗位技能、保密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并考核合格,经甲方面试同意后方能上岗。
(8)乙方应结合实际情况,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上岗值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乙方要为值机人员缴纳社保。
(10)值机人员退出原则
1)一年内累计3次违反工作纪律的。
2)年度技能测评未通过的。
3)业务处置率每月累计10个班次不达标的。
4)因处置不当,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5)其他不符合值机要求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3、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1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13、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三、登记
2024年12月19日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请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yw2@zzgj.net.cn ,邮件题目注明“报名XX项目”,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等的报名材料),由代理公司审核后将通过审核的材料发送至甲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原件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6)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7)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和网站查询截图);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按照表一提供:
表一 供应商控股及关联关系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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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护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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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适用于审计服务、评估服务和法律服务项目) |
如果实际控制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公司名称,如果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姓名、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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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注: 如控股股东/投资人为自然人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护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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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注:出资比例超过25%的股东或投资人如为自然人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护照号 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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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关系单位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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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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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
1.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25%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25%,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中的管理关系,是指与投标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3.“管理关系单位”可仅填写与本项目相关的单位名称;
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1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3)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4)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和网站查询截图;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6)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完成注册,详情请查看附件《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试行版)》。完成注册后,及时向jzcgcw_hl@bank-of-china.com反馈注册结果(中银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提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定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将装订成册的报名文件一并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报价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联 系 人: 张金荷 吴涛
电 话: 0451-53604962 0451-53624194
电子信箱:jzcgcw_hl@bank-of-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