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AYH-2024101/SCZA2025-CS-0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磋商条件
本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项目(项目编号:CAYH-2024101/SCZA2025-CS-0023/001)已经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规模: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磋商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磋商为其中的:
(001)内部控制评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内部控制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国内工商登记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有承做过同类业务经验,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本单位已出年份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本单位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本单位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三网失信企业目录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三个网站未列入失信企业目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未被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函,并承诺服务期间若被列入该名单,合同即刻终止并承担招标单位相应损失);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所投标段名称)、转账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827272155@qq.com邮箱,我公司收款账号如下:账号:102462457402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户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如若非公户购买,请注明单位名称),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及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五会议室纸质版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5年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五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1幢1单元10101室
联 系 人:海阳央、南钰晗
电 话:029-88609921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 系 人:马亚敏、白国锋
电 话:029-8845122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