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十里春风镇项目A10地块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00W05Q
1. 招标条件
长城十里春风镇项目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冶名德(兴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二道河村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园林景观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 长城十里春风镇项目A10地块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长城十里春风镇项目A10地块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本工程包含1.市政道路工程:包含园区内各类沥青、混凝土及料石类铺装路面,及与之相关的配套给水、排水、雨水等系统,人行步道铺装、路缘石等。2.市政配套建设工程:包含园区内各类给水、排水、雨水、消防等相关配套管线系统及设备设施、设备设施用房等。3.电器设备及照明工程:包含园区内全部照明设备设施、相关管线工程及设备设施建筑用房等,各类广播系统及相关管线,监控及安保系统等工程。4.景观工程:包含园区内各类景观道路、桥梁、景观墙体、景观构筑物、景观广场、景观水系以及建筑外装施工不包含的相连接部位的立面装饰等工程。5.景观种植工程:包含原始地貌整理、景观土方回填、乔灌木种植、地被花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墙体攀爬植物种植、养护工程以及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合同估算价: 631(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二道河村。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本工程施工界面根据长城十里春风镇项目设计管理部所发河北兴隆(安营寨)项目景观设计实体样板间区域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长城十里春风镇项目A10地块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最终可用于招标的图纸范围内容、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
(2)此次招标工程为投标单位包验收工程。
(3)此次招标种植土由甲方提供土源,乙方自行开挖、运输,同时乙方应充分考虑现场土方改良费用,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实施情况酌情扣除;乙方负责种植土平整(先期施工回填至室外标高-500mm)、地形整理、配套设施、景观照明强弱电系统、石材铺装、室外喷灌等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试验、检测、验收;苗木植被等种植物的苗木供应、种植、养护,以及资料归档和最终的验收、物业交接等内容, 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采取的所有施工、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及保护;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二次设计和变更等。
(4)分包单位必须与其他分包单位协调并尽早提交所有需要总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进行协调的工作。分包单位根据图纸标高进行现场查勘,核对现场标高与图示尺寸要求。
(5)施工时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园路基层施工时必须分层夯实,碾压,垫层按时养护。苗木发生死亡时应及时补种。
(6)分包单位在进行工程施工的同时,必须提供与之相应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伴随服务,包括:全套技术资料、安装、试验、检测、技术支持、操作人员培训、使用说明等,以及在本技术要求文件中未提及的、隐含的其他必须由分包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
(7)施工过程中,与政府、村镇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承包人不得上述因素为理由延误工期。如不满足要求,发包方可更换施工单位。
(8)本工程施工期及养护期内的各项费用(含水费、电费、文明施工等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项目经理需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获取文件,文件获取按本公告特别告知进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按本公告特别通知执行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 邮 编: 100081
联 系 人: 常诚 联 系 人: 张晓辉、刘旭
电 话: 电 话: 010-61954059
传 真: 传 真: 010-619541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iuxu1@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
2020 年 7 月 31 日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及在线开评标。凡有意购买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62108037进行咨询)。
说明:
1、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法人签字和法人签章的页面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再将该页扫描为图片格式,插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的相应页面,再生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3、开标时,请投标人准时登录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观看开标流程并查看开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对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集中解密。
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5、由于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常上传,应及时通过统一服务热线联系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之内投标操作异常的证明材料,如投标过程中出现错误或异常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投标人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非由投标人的责任导致开标现场解密异常,无法正常打开的;评标现场由于网络或其他不可预知的问题出现而无法正常进行电子评标的,由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延期评标或重新招标。
6、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网站联系办理CA密钥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已办理北京CA公司签章及法人签章,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
投标人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
2 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
3 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4 支付完成后,投标人可以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5 通过平台中的CA申请,进行CA办理(如有问题可致电平台公司咨询)。
6 CA办理完成后,通过中招联合“投标文件编辑工具”打开招标文件,并按照提示进行逐步填写,生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辑完成后通过平台进行上传。
7 评标结束后,可登录系统查看中标结果。
附件下载:4-长城十里春风镇项目A10地块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工程清单及其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