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失能老人养护院项目(项目名称)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LHPYGC2022-108
招 标 人:台前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1
第六章 图纸.......................................................... 8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台前县失能老人养护院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前县失能老人养护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台发改【2020】6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前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前县失能老人养护院项目;
2.2、项目编号:LHPYGC2022-108;
2.3、建设地址:台前县新区人民医院综合楼西南;
2.4、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台前县新区人民医院综合楼西南,占地20亩,
总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新增床位200张,主要建设主体楼1栋,包括生活用房, 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管理及厨房餐厅服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2.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
2.6、总投资金额:约2100万元;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3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7、信誉要求: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8、依据台改〔2022〕3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及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py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9月07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9:3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py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做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做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做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pyggzy.com/)(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pyggzy.com)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民政局
联系人:高祥群
电 话:17339338817
地 址: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小雨
电 话:1833847675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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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名 称:台前县民政局 联系人:高祥群 电 话:17339338817 地 址: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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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小雨 电 话:1833847675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银丰商务A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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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台前县失能老人养护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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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建设地点 |
台前县新区人民医院综合楼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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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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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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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招标范围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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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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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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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3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7、信誉要求: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8、依据台改〔2022〕3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及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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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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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踏勘现场及其他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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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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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时间截止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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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时间截止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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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分包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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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偏离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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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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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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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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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48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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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48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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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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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起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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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9月07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py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做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做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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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财务状况的要求 |
近3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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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1日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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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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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在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在规定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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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共1份,网上递交的软件版1份,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上传错误、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上传不完整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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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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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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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不需现场递交纸质以及原件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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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2名经济、2名技术专家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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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1-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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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履约担保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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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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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毫无保留的响应,当投标人为了提高竞争力对招标人做出更有利的承诺,如中标,应当受其承诺约束。 2、中标人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管理,考虑配合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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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如果在实践中遇到招标文件不清晰或前后矛盾,解释权归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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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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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质量、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4)未按本须知前附表3.4.1所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串通投标或弄虚做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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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1、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2、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做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制做详细操做可参“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pyggzy.com”阅办事服务—操做指南-投标文件制做操做指南)。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与投标活动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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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招标控制价:21484069.15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50938.11元,规费:565630.23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有一项超均按废标处理。 备注:招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河南省2016预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施工图提供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依据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施工图纸、现行的河南省2016预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濮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 3 期材料价格、人工单价执行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 濮阳 人工费指导价格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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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中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需取得县根治办出具的已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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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1-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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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有关疑问可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提交,没有提交有关疑问视为无疑问。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有关疑问可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提交,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交易中心系统发布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投标文件编制不构成影响并做出承诺,招标人则不再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认为修改内容对投标文件编制不构成影响并做出承诺,招标人则不再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要求计算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做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3.4.3退保证金由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办理,详见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于本项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或盖单位章。签章指签字并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按无效标处理。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业主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做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做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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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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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申请表
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申请表
年月日
异议单位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
委托代理人 |
|
身份证号 |
|
|
异议人 |
|
身份证号 |
|
|
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
|
|||
被异议人 |
|
|||
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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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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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求事项 |
|
|||
送达情况 |
异议单位(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
|||
注:异议人填写此表后,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此表一式两份,异议人、招标人各一份。异议人指评标专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出异议的自然人。
附表五: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申请表
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申请表
年月日
投诉单位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
委托代理人 |
|
身份证号 |
|
|
投诉人 |
|
身份证号 |
|
|
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
|
|||
被投诉单位 |
|
|||
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
|
|||
投诉事项 |
|
|||
请求事项 |
|
|||
投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
注:投诉人填写此表后,还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指评标专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出投诉的自然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定性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4
(1.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定性 |
内容完整性 |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疫情防控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及落实“八个百分百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
||
工期保证措施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 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
||
风险管理措施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
备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文件表述准确、完整、严谨、合理;施工段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措施具体、有效;人、材、机投入与进度计划相呼应,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对项目关键技术有合理、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评审时应根据以上要求进行评价,若有一项内容为不可行或缺项者,则视为施工组织设计不可行,其投标报价和综合标不再参与评审。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
商务标:75分 综合标:2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值在取值区间内间隔为0.1或0.05,由招标人现场确定。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注:结果保留2位小数。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
||
2.2.4 (1) |
商 务 标 (75分) |
1、投标报价 (45分) |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40分。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4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
|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15分) |
(1)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2) 评审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评标对抽取的每一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7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38分。满分共计1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
3、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7.5分) |
(1)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以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所有有效投标人超出该范围的均不得分)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 (2)评审方法: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4.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4.5分的基础上加0.15分,最多加至7.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4.5分的基础上扣0.3分,扣完为止 |
|||
4、主要材料单价 (7.5分) |
(1)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2)评审方法:主要材料的确定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评标对抽取的每一分项材料单价在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1.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75分。满分共计7.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
|||
针对上诉2、4款项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
||||
2.2.4( 2) |
综 合 标 (25分) |
企业业绩 (6分) |
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 (须提供合同,资格审查项的业绩不作为得分项) 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否则不得分 |
6分 |
优惠承诺 (4分) |
1、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的服务承诺;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3、能做到连续施工,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有的得1分,没 有不得分。 4、 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上访事件;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4分 |
||
履职尽责承诺 (9分) |
(1) 在施工期间有关工程质量的承诺。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3) 对施工工期的相关承诺。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5) 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 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3.5分,缺一人扣 0.5分,扣完为止; (6) 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具有充足的劳动力计划。有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7) 其他实质性承诺。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9分 |
||
企业信用及实力 (6分) |
投标企业获省级建筑业协会AAA及以上信用等级认证的,得6分;获得AA信用等级认证的,得4分;获得A信用等级认证的,得2分。有不良信用每一项减3分,最多减6分。 |
6分 |
||
2.2.5 |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标+综合标 评标委员会对评分因素得分进行汇总,计算过程中偏差率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最终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注:
1、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综合标的评审标准进行详细描述,确保依法依规;
2、企业及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见附件2、3(二类及以下工程原则上不采集国家级奖项作为加分项)。
3、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公示的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信息。
附件1
商务标清标内容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内容 |
清标结果 |
||
是 |
否 |
||||
1 |
1.1 |
项目总报价 |
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
|
|
1.2 |
单项工程费 |
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 |
|
|
|
1.3 |
单位工程费 |
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 |
|
|
|
2 |
2.1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 |
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 |
|
|
2.2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编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
|
2.3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名称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
|
2.4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特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
|
2.5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计量单位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
|
2.6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
|
2.7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清单综合单价 |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 |
|
|
|
2.8 |
材料单价 |
材料表中的单价与组成清单单价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一致 |
|
|
|
3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
3.2 |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
|
|
|
4 |
4.1 |
其它项目费 |
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 |
|
|
4.2 |
暂列金额 |
应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
|
4.3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应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
|
4.4 |
计日工 |
应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
|
|
|
4.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
|
|
|
5 |
|
规费 |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
6 |
|
增值税 |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
7 |
|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
|
|
注: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均不能作为清标的依据或理由。
附件2:
投标企业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信用类别 |
良好信用 |
周期 |
工程质量获奖 |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钢结构
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3年 |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公
共建筑装饰设计) |
3年 |
|
省长质量奖 |
3年 |
|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奖 |
3年 |
|
一般性通报表彰 |
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的表彰 |
3年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表彰 |
3年 |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企业参与标准、定额、工法编制:(1)国家级;(2)
省级。 |
3年 |
科技示范工程:(1)住房城乡建设部;(2)省级。 |
3年 |
|
企业专利:(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 |
3年 |
|
企业科技开发或科技进步奖:(1)国家级;(2)省
级科技成果或科技进步奖。 |
3年 |
|
企业科技项目:(1)国家级;(2)省级。 |
3年 |
|
科研平台或企业技术中心:(1)国家级;(2)省级。 |
1年 |
|
安全文明工地 |
(1)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省级安
全文明工地;(3)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
3年 |
附件3:
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信用类别 |
良好信用 |
周期 |
奖励荣誉 |
国家级奖项/荣誉(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梁思成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 工程总承包奖等)、国家AA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 |
3年 |
省部级奖项/荣誉(中州杯等)、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 |
3年 |
|
市级奖项/荣誉(商鼎杯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 |
3年 |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发明专利,包括发明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
3年 |
参与工法编制,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 |
3年 |
|
参与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包括国家或行业标准、定
额、地方(省级)标准、定额。 |
3年 |
|
个人获得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 等奖,省级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厅级科技进步奖等。 |
3年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线提问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5 其他说明
3.5.1 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
3.5.2 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仅供参考)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在开标会上当众宣读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应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
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不可竞争费不符合相关规定,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等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
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
(1)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3.3响应性评审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
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
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2)汇总评分结果。
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
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A7.1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U盘。
A7.2本次招标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附表A-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评标地点:
序号 |
姓名 |
姓
别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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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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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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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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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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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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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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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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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
|
附表A-2: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
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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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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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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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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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合体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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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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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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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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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通过评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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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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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3: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
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
|
|
|
|
|
|
|
|
|
||
1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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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许可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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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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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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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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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类似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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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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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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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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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联合体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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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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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
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
|
|
|
|
|
|
|
|
||
1 |
投标内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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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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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质量 |
|
|
|
|
|
|
|
|
|
4 |
投标有效期 |
|
|
|
|
|
|
|
|
|
5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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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6 |
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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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7 |
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 |
|
|
|
|
|
|
|
|
|
8 |
技术标准和要
求 |
|
|
|
|
|
|
|
|
|
9 |
投标价格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5: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
号 |
评分项目 |
投标人名称代码 |
|||||||
|
|
|
|
|
|
|
|
||
1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
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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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
施 |
|
|
|
|
|
|
|
|
3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
施 |
|
|
|
|
|
|
|
|
4 |
文明及环境保护管
理体系与措施 |
|
|
|
|
|
|
|
|
5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
施 |
|
|
|
|
|
|
|
|
6 |
资源配备计划 |
|
|
|
|
|
|
|
|
7 |
施工设备 |
|
|
|
|
|
|
|
|
8 |
试验、检测仪器设
备 |
|
|
|
|
|
|
|
|
9 |
…… |
|
|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
|
|
|
|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5-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
综合信用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
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
分 |
投标人名称代码 |
|||||||
|
|
|
|
|
|
|
|
|||
1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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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
工程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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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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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拟派建造师称号情
况 |
|
|
|
|
|
|
|
|
|
4 |
拟派建造师承担过
类似工程情况 |
|
|
|
|
|
|
|
|
|
5 |
拟派建造师承担的
工程获奖情况 |
|
|
|
|
|
|
|
|
|
6 |
投标人不良行为情
况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综合信用得分合计B(满分25)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附表A-6: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单位:人民币元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7: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
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代码 |
投标人名称代码 |
||||||
|
|
|
|
|
|
|
|||
1 |
综合(信用) |
B |
|
|
|
|
|
|
|
2 |
投标报价 |
C |
|
|
|
|
|
|
|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
|
|
|
|
|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8: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评委序号和姓
名 |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及其得分 |
||||||
|
|
|
|
|
|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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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5
一、工程概况........................................................ 5
二、合同工期........................................................ 5
三、质量标准........................................................ 6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6
五、项目经理........................................................ 7
六、合同文件构成.................................................... 7
七、承诺............................................................ 7
八、词语含义........................................................ 8
九、签订时间........................................................ 8
十、签订地点........................................................ 8
十一、补充协议...................................................... 8
十二、合同生效...................................................... 8
十三、合同份数...................................................... 8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0
1. 一般约定........................................................ 10
2. 发包人.......................................................... 23
3. 承包人.......................................................... 27
4. 监理人.......................................................... 34
5. 工程质量........................................................ 36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0
7. 工期和进度...................................................... 46
8. 材料与设备...................................................... 54
9. 试验与检验...................................................... 60
10. 变更........................................................... 62
11. 价格调整....................................................... 68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72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80
14. 竣工结算....................................................... 87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90
16. 违约........................................................... 95
17. 不可抗力....................................................... 99
18. 保险.......................................................... 102
19. 索赔.......................................................... 104
20. 争议解决...................................................... 107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9
1. 一般约定....................................................... 109
2. 发包人......................................................... 113
3. 承包人......................................................... 114
4. 监理人......................................................... 118
5. 工程质量....................................................... 119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19
7. 工期和进度..................................................... 120
8. 材料与设备..................................................... 122
9. 试验与检验..................................................... 123
10. 变更.......................................................... 123
11. 价格调整...................................................... 125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6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29
14. 竣工结算...................................................... 131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32
16. 违约.......................................................... 133
17. 不可抗力...................................................... 135
18. 保险.......................................................... 135
补充条款...................................................... 136
附件.......................................................... 138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为基础的工程量招标清单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且发包人已向承包人移交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开始。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并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承包人承诺自行协调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不能因有关办理手续而影响施工和工期。
4.承包人必须依法为项目组成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5.承包人承诺有能力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否则一切因为未处理好周边关系发生的事宜,由承包人承担,并愿意接受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处罚。
6.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项目所在地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省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范围内全套蓝图。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正式总进度计划表,详细分部工程施工计划表,人员、机械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表 。以上计划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以包人,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3天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三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制版和电子版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5天内批复。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2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场内外交通、道路和运输手续的办理,并承担费用。发包人提供协助支持。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外交通与场内交通的边界以用地红线为准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进度确认,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管理,对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独立分包单位进行现场协调和监督。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5天移交,且移交的场地应具备施工条件。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①工程竣工图(竣工图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 ;②工程施工全过程原始记录及验收单;③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试验报告;④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⑤工程施工中的检测数据、质量评定报告;⑥工程竣工决算的全部资料;⑦竣工资料要做到及时、真实、交圈、完整。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纸制版四套,电子版壹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的资料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天内提交给发包人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在监理单位监督下依据清单移交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主持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承包人全权处理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非特殊原因(如:重病等)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6天,项目经理每缺勤一天,承包人须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须在收到监理人或发包人提出要求之日起3天内补交劳动合同及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书面证明材料,并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承包人在前述期限内未补交前述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缺勤处理。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支付100000元违约金;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限期内改正, 发包人并有权解除合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支付100000元违约金;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限期内改正, 发包人并有权解除合同。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支付10000元违约金;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限期内改正, 发包人并有权解除合同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支付10000元违约金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期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责任。承包方可另行向损坏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追索赔偿,如责任方属于发包方直接分包的单位,发包方应积极配合。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①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电子履约保函。②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③履约担保期限: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工地现场的办公场所和现场值班室由承包方提供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濮阳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且施工现场安全由承包人负责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保安人员的组织管理及保安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制定经发包人确认后落实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规定和制度施工,对相关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者,发包人通知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整改,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直接支付第三方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本协议总金额的5%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
(2) / ;
(3)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每提前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计取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以发包人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发出的通知为准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国家和地方规范和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国家和地方规范和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国家和地方规范和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国家和地方规范和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审批完毕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3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发包人要求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发包人要求。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7天内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发包人应在验收通过后3天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验收不通过,应由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在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复验通过后,竣工日期以最后一次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准。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7天内,没有原因而又未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的,从第8天开始可以认为验收已经通过。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贰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工程结算款的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即在无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严格履行保修责任的前提下,扣除建设单位垫付质量缺陷维修费,在结算完成且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且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36小时。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开工前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关于承包人开工前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特别约定: (1)收取合同签订总价款10%(2)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扣除有关违约项后,书面申请退还剩余保证金,如该款项不够,从结算款中扣除。
16.2.2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工地出现伤亡安全事故等原因围堵发包人或政府有关部门等影响到发包人社会公众形象和声誉的情况,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被行政处罚,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额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
16.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事件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决定。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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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 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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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合同涵盖的全部内容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间执行,并按照递交的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期限。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
承包人(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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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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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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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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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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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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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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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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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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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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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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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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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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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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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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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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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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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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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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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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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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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六章 图纸
(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
2.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3.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求的工艺和方法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
4.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最新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 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安全目标为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承诺按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 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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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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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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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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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合计(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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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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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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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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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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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暂估价 |
(大写) (小写) |
||||
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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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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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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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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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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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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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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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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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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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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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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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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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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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配套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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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及标段: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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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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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本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无在建承诺;技术负责人应职称证、劳动合同、本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本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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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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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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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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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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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项目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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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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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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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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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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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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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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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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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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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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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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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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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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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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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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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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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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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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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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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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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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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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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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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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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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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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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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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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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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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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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证件。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表
名称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一、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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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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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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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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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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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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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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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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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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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此表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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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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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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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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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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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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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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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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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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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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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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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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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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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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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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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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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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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九、其他材料
(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承诺:
在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资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三)濮阳市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
(投标单位)
致招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保证优质、高效、文明施工,我 ,做为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以任何方式虚假投标;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做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现场人员管理;
七、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
九、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不搞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一、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变更。
十二、我单位对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投标书所附的业绩、获奖信息均为我单位拥有;
十三、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承诺通过“信用中国(河南濮阳)”予以发布。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投标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