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ZX-2024003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人为包头市城投智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包头市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包头市临街大型公共停车场、饭店停车场、公园停车场、医院停车场、银行及各大商业停车场等。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充电站 62 处,60kW 直流单枪快速充电桩 500 个。其中昆都仑区建设充电站 24 处,单枪充电桩 192 个;青山区建设充电站 22 处,单枪充电桩 178 个:九原区建设充电站 6 处,单枪充电桩 48 个稀高新区建设充电站 10 个,单枪充电桩 82 个,配套建设充电机、充电终端、箱变、广告牌、消防柜、监控系统等。
2.4计划工期: 2024年2月10 日-2025年2月9日,拟定建设期为12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6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3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含)以上};
3.4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
3.5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职称证为准)。
3.7投标人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3.10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
围、责任、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09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传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上传资料,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满足资格要求的资质;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使用费200元,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7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9日9时3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5.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甲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6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
(三)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nmgcqjy.ejy365.com
(四)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招标文件。
八、交易服务费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场所服务费发票: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城投智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建设大厦1110室
联系人: 陶志伟
联系电话:15947523666
招标代理: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104号地铁控制中心
联系人: 李毅
电 话:0471-3122146
电子邮箱:hsdtz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