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温泉营区3、4、5号公寓住房窗户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泉营区3、4、5号公寓住房窗户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JY45-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温泉营区3、4、5号公寓住房窗户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兴城市。
2.3 建设规模:对3栋公寓住房原塑钢窗进行拆除,拆除后旧窗户抵残值(报价时自行考虑),并对拆除后窗口进行修复。更换断桥铝窗343樘,安装金刚网框中框纱窗418个。
2.4招标范围:包括拆除旧窗户、建渣清运、成品保护、施工环境保护及修复、完工后的卫生保洁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以及配合发包人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保证满足发包人的实际使用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具体详见工程量明细)。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要求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8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维修改造或装修工程业绩);
3.2拟任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领方式:现场或网上发送。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按上述要求传至邮箱后须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lngczb@163.com。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每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辽宁省兴城市 |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联 系 人:王主任 |
联 系 人:李想、王梦迪 |
电 话:0429-5338127 |
电 话:024-2338826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ngc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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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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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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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