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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卷烟厂除尘房防爆抗爆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14:36:42  打印

 恩施卷烟厂除尘房防爆抗爆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B-16-04A-2024-D-E11879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鄂烟工〔2023〕91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恩施卷烟厂除尘房防爆抗爆改造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卷包除尘房抗爆墙及屋面泄爆改造。

1.2.1标包号:1

1.2.2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2636733.65元。

1.3项目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66号。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采购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5工期:泄爆屋面改造停产施工时间不超过20天,其它工程改造停产施工时间不超过4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具备施工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6质保期: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其他工程不少于24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8质量要求:符合GB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YC/T384.2-2018《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的其他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程,均以最新版本或较高要求版本为准;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且工程质量合格。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zlaq.mohurd.gov.cn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截图)。

2.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未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工程的承诺书等原件扫描件。并提供近六个月(2023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投标人为其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对账单或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及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验证平台网址及授权码(验证码),或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单位或拟派人员个人均可);无上述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3日0时0分至2024年7月10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 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40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

6.3 开标地点: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内)2栋1楼

联系人:赵经理、张经理、伍经理 

联系电话:027-87500052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设备工程科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18-8270057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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