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口腔科-牙种植手术室施工、口腔科诊室(一)、诊室(二)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0615-244424030284 )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口腔科-牙种植手术室施工、口腔科诊室(一)、诊室(二)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口腔科诊室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至7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30时,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室)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
七、其他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4号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 / 联系人:周倩、王洁、杨晓彤、常柳、
电 话:022-68924276 常姗、孙亚萌
电 话:022-2355663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itc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机构名称:(盖章)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