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局合涧队所生产经营设施改善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林州市局合涧队所生产经营设施改善提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阳市烟草公司林州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市烟草公司林州市分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林州市局合涧队所生产经营设施改善提升项目
2.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4 投资概算:953713.8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2.6 工 期:9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本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保(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3.7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核实投标人是否为“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报名。(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示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前。)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示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前。);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公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注: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进行截图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内。在投标报名结束之后七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天眼查”等系统复查投标人的股东、高管等信息,具体了解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不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具有控股、参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发现具有该种情况的,将与有关投标人进行沟通,要求有关投标人之间协商并选择留下一家单位投标,否则应以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为由提请项目评标委员会判定相关投标均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情况说明,并留存到招标资料汇编内。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长青街交叉口东南角正元商务4楼)
4.3 招标文件费:4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5.2、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社保(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需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
5.3、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长青街交叉口东南角正元商务4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烟草公司林州市分公司
地 址:林州市龙山街道龙山中路2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2-6843195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长青街交叉口东南角正元商务4楼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2-5561509、0372-3762966
2024年7月30日